根據(jù)《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(guī)定》(教育部令第41號)、《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學校學生轉學相關工作的通知》(蘇教學函〔2017〕5號)規(guī)定,經學生本人申請、轉出和轉入高校審核,我廳擬對張鶴鳴的轉學申請予以備案(見附件)。現(xiàn)將備案學生名單予以公示,公示時間為2024年7月30日至8月5日。公示期間如有異議,請與省教育廳高校學生處聯(lián)系。以單位名義反映的,須加蓋本單位公章;以個人名義反映的,應署真實姓名和聯(lián)系電話。我們將對反映的問題進行調查核實,并對反映人信息保密。
通訊地址:江蘇省南京市北京西路15號,郵編:2100242024年7月29日